社會團體變更登記
審批程序:申請-受理-審核-辦結
申報材料:1、新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作為該業務主管單位的文件2、驗資報告(變更用)3、社會團體變更登記申請書4、社會團體變更登記申請表5、社會團體章程核準表(變更用)
6、場所使用權證明(變更用)7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意見(變更用)8、法人代表離任審計9、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登記表(變更用)10、社會團體履行相應的內部程序文件(變更用)11、新章程12、社會團體你人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單位會員、個人會員登記表
審批地點:向陽區民政局
黑公網安備 23040202000003號